青蒿素对中医药学的影响
2011年8月22日,北京大学生命科学院院长饶毅先生发表了文章《中药的科学研究丰碑》,文中介绍了屠呦呦和张亭栋(三氧化二砷治疗白血病的首创者)的成就,并期望这两位中国学者能得到更广泛的肯定。仅仅过了20天的9月12日,2011年度拉斯克奖的获奖名单揭晓,中国科学家屠呦呦获得临床医学奖,获奖理由是“因为发现青蒿素——一种用于治疗疟疾的药物,挽救了全球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数百万人的生命。”屠呦呦已经飞往美国接受该奖项
饶毅先生的慧眼自然令人十分钦佩,但其文章的题目似乎并不很贴切。因为“中药”一词的定义应该是中国传统医学体系中的、在中医理论指导下应用的药物。而青蒿素与三氧化二砷则完全是化学药品,也就是人们日常所说的西药。饶毅先生在文中也提到:“青蒿素和三氧化二砷都是以现代科学的方法所获得,遵循科学的标准所确立其效果”。由此可见,这两种药物与中医药理论无关,饶毅先生文章的题目似应改为《中国药物的科学研究丰碑》更为妥当,以免“中药”的说法引起不必要的误会
科学没有东方和西方的区别
饶毅先生的期望很快成为了现实,屠呦呦获得了至今为止中国生物医学界获得的世界级最高大奖,中国人的成就得到了国际上的肯定,这说明任何成就只要对人类有益就能得到认可。人类自起源的那一天开始,就不断地和环境以及疾病做着不懈的斗争。在从原始到文明的过程中,人类发明和创造了许多新的技术和方法,也发现了很多客观规律。 无论是哪一个国家或哪一个民族,凡是确实对人类有益的创造都会被广为传播和应用。例如,起源于苏美尔(美索不达米亚)的青铜、船帆、犁、车轮,印第安人培育的玉米、蚕豆,埃及人发明的亚麻布和鞣皮法,印度人培育的棉花等陆续传入中国;中国人发明的丝绸、瓷器、茶叶、水稻也被全人类分享,近代以来的汽车、飞机、现代医学、计算机、网络等技术也是如此。没有哪一项真实有效的发明创造只对本民族有效,而不被其他民族理解和接受。只有中国人才能理解、只对中国人有效的所谓科学成果都是谎言,所谓的东方科学是彻头彻尾的伪科学
著名科普作家方.舟.子指出:“科学是全人类所共有的,没有国界,没有民族、文化界限,没有什么东方科学和西方科学的差别。凡是声称某种科学只有中国人才能掌握的,肯定不是真科学”。屠呦呦获奖告诉我们,即便是一贯被解释成不能被西方人理解、带有中医药色彩的发现,只要真实可信、符合科学标准,任何国家的人都是乐于理解和分享的
青蒿素的发现
疟疾在中国很普遍,历来都是中医束手无策的疾病。几乎每部中药典籍都有治疗疟疾的药方,此类药方可能有数十个至上百个,只有极少几个提到了青蒿。而青蒿未能起到截疟效果的原因可能有二个:
- 一是药方中所述的青蒿(香蒿)并不含青蒿素,青蒿素实际存于黄花蒿(臭蒿)中
- 二是采用煎熬等高温方法破坏了有效成分,青蒿素在60度以上时会完全分解。所以疟疾在中国从来也没有得到有效治疗,以至于康熙皇帝还要借助洋人的金鸡纳霜才治好自己的疟疾
1967年在北京成立了全国疟疾防治领导小组,全国约有数十个单位数百名名科研人员参与抗疟药的研究。据称当时筛选了几万种化合物和中草药,但没有得到令人满意的发现,其中青蒿提取物对疟原虫的抑制率还不及胡椒
屠呦呦在查阅中药典籍时,东晋葛洪《肘后备急方》中“青蒿一握,水一升渍,绞取汁服,可治久疟”提示她很有可能是高温破坏了青蒿的有效成分。于是改用沸点较低的乙醚进行实验。终于在1971 年10月4日第191次实验中,观察到青蒿提取物对疟原虫的抑制率达到了100%。随后又分离出青蒿提取物中的各种成分,提纯,测定化学结构,分析毒性药效,动物试验,临床试验,提取工艺的优化,生产工艺的设计……于是青蒿素终于被发现。这一系列过程完全采用了现代科学的方法,遵循现代科学的标准。没有中医理论的指导,也不需要中医参与
青蒿素是化学结构明确的分子单体,这是现代医药的基本特点,其疗效也同样符合现代药物研究的基本原则,即药物的结构与效应密切相关,称之为药物构效关系
青蒿素与中医理论毫无关系
青蒿素从提取到纯化再到临床均采用了现代化学和现代医学的方法,与中医的阳阴五行、精气、气血津液、藏象、经络等理论没有任何关系
与所有古医学相似,中医药应该起源于人类对抗疾病的经验总结。但是由于主观臆想出来的中医理论的误导,使中医药走上了脱离客观实际的道路。中医理论甚至都不能算作“假说”,无严谨的逻辑推导更无广泛的实践验证。整个体系建立在“类比推理”、和“取象比类”的主观想象之上,还包括有猜测、臆想、迷信、甚至鬼神的成分。在人类的认识层次中,中医处于很低级的阶段。也即粗浅的感知、穿凿附会的解释、众说纷纭的理解、拒绝验证的结论。也可以说,正是荒谬绝伦的中医理论葬送了中国的传统医学,以至于中医从古至今都没有做出过真实的贡献
方.舟.子提出的“废医验药”极有见地。中医理论不是科学:阳阴、五行、运气、脏象、经络等学说属于哲学范畴,因为其不遵守“客观、逻辑、实证、可重复检验”等科学的方法与规则,也不具备科学理论的“排它性”和“可证伪性”。对于具体对象没有标准和量化解释,对于不同中医的诊断和治疗,无法用中医理论去辨别孰对孰错,甚至不能辨别骗子。中医的理论体系与现代科学完全不兼容,是相互否定的。中医理论不仅仅是独立的,而且是对抗整个现代科学体系的。现代科学创造了辉煌的人类文明,我们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都有科学的贡献。而中医的贡献至今也未能得到证实
假设青蒿素的研究拘泥于中医理论,可以想见其结果如何。如果不能摆脱中医理论的桎梏,中药可能存在疗效也许会被永远埋没掉
青蒿素与中药的关系
青蒿素可能是中药对人类做出的唯一突出贡献, 但这个贡献却不是源自中医理论的指导,仅仅是从中药验方中得到了一点启发而已。以天然产物提取药品不是中药的专利,现代医学中有很多药物本来就来自于植物,如阿司匹林、奎宁、麻黄素、紫杉醇、水杨酸、颠茄、莽草酸等。在中国301科3408属31142种植物中发现几种可以提取有效成分的植物是非常合理的
关于青蒿素究竟是从哪一种植物中提取出来的也是一个非常有趣的话题。屠呦呦所属的青蒿素结构研究协作组发表的论文《一种新型的倍半萜内酯——青蒿素》(《科学通报》1977年第3期),文中第一句为:“我们从菊科植物Artemisia annua L .中分离出的一种结晶,定名为青蒿素……”《中国植物志》第76(2)卷 62页中显示,Artemisia annua中文名是黄花蒿,第76(2)卷 60页显示青蒿的拉丁学名为Artemisia carvifolia 。(注:Artemisia annua L .为国际通用的拉丁文双命名法,Artemisia即蒿属,annual为种名,L代表命名人)。显然,青蒿与黄花蒿是菊科蒿属的两个物种,青蒿素是从黄花蒿中提取的
饶毅先生在文中写道:“而青蒿(Artemisia annua)不仅记载于古代中药书中……”这句话与《中国植物志》不符,严谨地说,这种植物应该是黄花蒿 (Artemisia annua)。为什么从黄花蒿中提取的有效成分不称为黄花蒿素而偏偏要叫做青蒿素呢?也许是中药典籍中没有出现过黄花蒿吧,以青蒿素来命名更容易与一些中药方中的青蒿产生联想。查阅相关资料也证实了这个猜想,上世纪七十年代以前出版的中药书籍均显示为青蒿,七十年代以后出版的中药书籍改为:“包括青蒿和黄花蒿,两种均可入药”,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第一部184页显示,青蒿:“本品为菊科植物黄花蒿Artemisia annua L.的干燥地上部分”,不再提青蒿,中药的青蒿被悄悄地张冠李戴变成了黄花蒿
“博大精深”的中医药理论却没有足够的植物分类学知识,将蒿属植物稀里糊涂地混为一谈,一律冠以青蒿的名称,其实这几种植物有着明显的区别。屠呦呦是怎么想起来以黄花蒿为原料来提取呢?可能是大范围筛选的思路将几种蒿属植物都作为目标了
青蒿素的发现以及应用表明,中医理论并没有起到任何作用,传统中药的制备方法存在着不合理的情况。青蒿素是明确的分子单体,其分子组成与结构导致了特异性效果。青蒿素无情地否定了中医的阳阴五行理论,中药的复方、君臣佐使、十九畏十八反等歪理邪说。再一次证明了科学没有国家和民族属性,科学成果是全人类都能够理解和分享的。更重要的是,青蒿素证明了现代科学是可以解释中药的,也是唯一能够解释中药的方法
无论如何,屠呦呦是受到了中药古方的启发,将蒿属植物列入了筛选范围。虽然青蒿素的发现经历了成千上万的筛选,并且是以现代科学方法发现的,但不能说青蒿素与中药毫无关联,只是其关联非常弱并且有一定偶然性
中药是宝库还是垃圾
饶毅先生提到:“中国和世界肯定张亭栋和屠呦呦等,不仅是对他们迟到的感谢,也有利于中国和世界认识中药是尚未充分开发的宝库。”饶毅先生可能是沿用了中医药界一贯自我吹嘘的说法,主观地认为中药蕴含着很多尚不为人知的价值。如果饶毅先生认真通读一遍《神农本草经》、《千金翼方》、《本草纲目》之类的中药典籍就不会轻易下这样的结论,因为那里边充斥着大量荒诞离奇的内容,诸如屎尿秽物、重金属、奇物怪品、巫术迷信、神鬼魂魄之类数不胜数。此外,即便是看起来比较正常的药方也缺乏疗效的统计学数据,仅仅根据药材的表面特点以及主观臆想来推断疗效。任何一个具备科学理性思维的人看到这些都会认为中药更像垃圾而不是宝库
数万甚至更多种流传下来的验方或偏方究竟有多少是有疗效的?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目前一例也没有,即便是写进现在国家药品四大标准的中药也没有一例是具有可靠疗效证据的,只是中医药界不敢正视这个问题而已。中药只能在荒唐政策的庇护下欺骗中国公众,中药还不能走出国门一步,任何一个具有科学医疗管理体系的国家都不会接受没有确切疗效的、毒副作用尚不明确的药物
如果想发掘中药的价值,使古老的中药为人类健康做出一定的贡献,必须具备在垃圾堆里寻宝的精神。因为中药不是阿里巴巴发现的宝藏,随便捡起一件就是宝贝。中药是一堆巨大的陪伴了中国人数千年的垃圾。在中国人抗争疾病的漫长历史过程中,这堆垃圾已经被千万次翻捡过,同时也被不断地加高加大。在这样低质量的资源中寻找一件稍有价值的东西无疑是非常困难的,花费的代价也将是巨大的。青蒿素的发现是举国之力大海捞针,很幸运这根针被屠呦呦捞到了,可惜结果却与中医药无关。如果再有一次举国行动,不如直接依照《中国植物志》来筛选,根本不必理会任何中医药典籍
事实上,国内中医药界花费了大量人力物力,奋斗了几十年,至今也未能找到一例确有疗效的中药。上海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副院长陶建生曾道破天机:“考验一种药品能否服用,无非看两点:一是疗效,一是安全。如果真的有一种单味药或成药,虽不能对其作定量分析,但的确能对某种沉疴立马见效,那样的话,自然就有说服力。问题是,至今我们还拿不出一种这样的中药。”其实这是中医药界公开的秘密,也是不争的事实
如何科学理性地开发中药
饶毅先生的中药是宝库之说值得商榷,这样的结论很可能产生误导并造成人力物力的巨大浪费。如果盲目投入则是走上了非理性的道路。近几十年来,我国在中医药上投入了巨额资金,但成果乏善可陈。近年来,发改委、财政部、科技部等相关部门对中医药项目的投资呈逐年快速上升态势,动辄几十亿上百亿的巨额投入。然而,自1971年发现青蒿素以来,中国药学界对全人类贡献几乎为零
中药虽然被以法律和行业标准的形式小心呵护着,但却不能走出国门一步。科学是没有国界的,一种药物除了安慰剂效应外不可能只对中国人有效而对外国人无效。至今,没有一例中药通过美国FDA的测试,也没有一例中药在欧盟注册成功。任何辩解都是苍白无力的谎言,原因只有一个:没有疗效。真相实际上很可悲也很可怕,所有的中药只要走出国门就没有了疗效并可能具有了毒副作用,中药的谎言和骗局只能存在于中国的特定环境中
在可以想见的极低成功概率情况下开展中药的现代化研究应当慎之又慎,立项之前必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真实客观的评估。1、有效性。2、毒副作用。3、成本。4、方便性。5、成功率。综合这几方面因素得出的评估结果如果优于目前正在使用的药物才可能立项
中药的实际状况表明,中药的价值不可能像饶毅先生比喻的那样在宝库中捡起一件就是宝,也不可能如饶毅先生说的“中国国内和国际对中药的努力可能将中药带到一个新的时代,挽救更多人的生命”。中药的时代早应该结束了,不存在什么新的时代,中药的开发等于在这堆又脏又臭且硕大无朋的垃圾中寻宝,也许几十年才会碰到一次青蒿素那样的运气。此外,中药的现代化研究必然会宣告中医药理论的灭亡
作者:龙哥
2011.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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